| 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 ||||||||||||||||||||||||
| 2026-04-23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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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精细化监管,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健全风险防控治理体系,切实守护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食品流通行业实际,制定本计划。本计划适用于2026年度全区食品流通环节(含食用农产品、预包装与散装食品、网络食品、冷链食品、重点运输食品等)所有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锚定上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立足兰山区大型农批市场集中、商超连锁门店众多、网络食品经营活跃、城乡流通业态并存的区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精准监管、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抓手,聚焦流通环节突出风险隐患,压实食品销售经营者、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统筹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抽检监测各项工作,推行差异化监管、闭环化治理、常态化防控,精准防范化解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持续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指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1.底线安全全面筑牢。全年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流通环节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 2、分级监管落地见效。完成食品流通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动态评定,按风险高低差异化设定检查频次,高风险主体加密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精准投放。 3、主体责任有效压实。督促市场开办方、批发经营户、商超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自查自纠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4、突出风险动态清零。紧盯农批市场、校园周边、农村食品经营、网络食品、冷链仓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抽检不合格、投诉高发问题闭环处置。 二、分级分类监管细则 通过“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食品流通监管模块按照新的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食品销售者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处置闭环。对风险等级为A的销售者,原则上每两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的销售者,在原则上每两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的基础上,再抽取一定比例参与“双随机”检查;对风险等级为C的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D的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新获证(或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评定风险等级,其他动态调整。校园周边销售者及严重违法失信的直接定为D级,每学期开学时段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大型食品销售连锁总部按照D级、中小型总部不低于C级进行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高风险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风险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方式进行。 三、重点监管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监管 压实市场开办方第一责任,落实入场查验、场内巡查、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制度;持续推进违规生鲜灯清零整治,公示生鲜选购消费提示;推动肉类经营户全面使用“山东食链”实现扫码溯源,建立入场商户动态管理台账。 (二)连锁商超与批发企业穿透监管 实行“总部+门店”一体化分级检查,重点核查统一进货查验、临期食品管理、从业人员自查制度落实情况;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对辖区连锁总部开展年度专项体系检查,建立问题清单闭环整改。 (三)农村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重点排查乡镇小卖部、村级集市,清理过期、标签不合格、山寨食品;校园周边严格落实禁售酒类要求,严控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加大高风险商户检查力度。 (四)冷链仓储与重点食品运输监管 规范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重点核查温湿度留存、进货台账、食品分区存放等落实情况;强化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监管,严格核查承运、收货单位查验流程,依法查处无准运资质、运输容器不符合安全标准等违规行为。 四、监督检查组织方式 (一)网格化日常巡查:各基层监管所严格对照网格划分和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常态化开展现场巡查,做到低风险主体常态化巡查、中风险主体定期巡查、高风险主体重点巡查。 (二)靶向专项检查:围绕校园食品安全、生鲜灯治理、网络食品、农村市场、肉类溯源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检查、整改、销号三本台账,实行专项问题靶向治理、逐项清零。 (三)联合协同检查:联合农业农村、教体、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聚焦肉类私屠滥宰、校园食材供应、食品违规运输、不合格食品流通等跨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形成监管合力。 (四)有因核查处置:针对抽检不合格、投诉举报、舆情、上级交办线索第一时间开展定向核查、快速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风险隐患。 五、问题闭环处置机制 (一)分级处置隐患:轻微问题现场立即整改;一般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复查;重大隐患当场封存下架、暂停经营,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移送公安。 (二)整改销号管理:建立统一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发现-整改-复查-销号”闭环,逾期未整改、问题反弹主体上调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 (三)强化案件查办: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无溯源肉类、线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公示典型案例强化警示。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监管所要对照本计划梳理辖区经营主体底数,细化网格监管任务,严格落实分级分类检查频次要求,杜绝漏检、少检,确保全覆盖监管落地。 (二)狠抓问题整改落地。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杜绝“只查不改”,对重点隐患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整改到位、动态清零。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柔性监管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对轻微违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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