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解读】【访谈解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党组副书记韩殿永解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二次解读) | ||||||||||||||||||||||||
| 2025-10-2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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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党组副书记韩殿永同志做客在线访谈。韩局长,欢迎您! 韩殿永: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区政府网站:好的,感谢韩局长。5月26日,我区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广大群众有一些不了解的问题,我们想请您给我们做一些重点介绍,首先请韩局长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政策落实情况。 韩殿永:好的。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兰山区确认37个行政检查主体和374项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告,明确998名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告,在“鲁执法”平台备案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推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深化“综合查一次”,截至目前,“鲁执法”平台联合检查率60.35%,扫码入企率100%,压减入企检查31.10%。 区政府网站:韩局长,政策执行的过程中,企业比较关注分级分类监管,请具体解读一下。 韩殿永: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中提到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对企业进行精准分级,确定不同等级企业的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和方式。临沂市司法局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出台了《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明确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是指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时,根据本部门或者本系统对企业的分级分类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的行为。 区政府网站:韩局长,在企业评价反馈中,对“综合查一次”比较关注,“综合查一次”是只查一次吗?具体是指什么? 韩殿永: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中提到深化“综合查一次”,明确检查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方案,对于检查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长相近的计划进行整合归并,能压减的一律压减、能合并的一律合并,避免多头、多次检查,真正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减轻企业的迎查负担,临沂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出台了《临沂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工作运行机制(试行)》,明确“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与层级联动等方式,在同一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联合检查。 区政府网站:韩局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下一步方向和措施是什么? 韩殿永:下一步,深入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查一次”和“非现场监管”,实现精准高效智慧监管。打造“检查+服务”新模式,加强行政执法合规经营指导,强化包容审慎监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情况,我进行了解答。如果大家有想进一步了解的内容,可以拨打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9-8198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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