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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委部门、外县(区)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街道、商场、经开区和区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或把关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商场、经开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商场、经开区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建设、运行、管理、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热线,指导全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区信访局。

    (十五)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区的外事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十九)与区大数据局的职责分工。区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提出全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具体组织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