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文泗路与府佑路交汇处向东50米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 (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00-16: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电话:0539-5951011
投诉电话:0539-5951011
电子邮箱:lsqwg@ly.shandong.cn
- 兰山区政府办公室
- 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兰山区审计局
- 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兰山区科学技术局
- 兰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兰山区民政局
- 兰山区司法局
- 兰山区财政局
-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 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兰山区自然资源局
-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兰山区中心
- 兰山区水务局
- 兰山区农业农村局
- 兰山区商务局
- 兰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兰山区大数据局
- 兰山区卫生健康局
- 兰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兰山区应急管理局
- 兰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兰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兰山区统计局
- 兰山区信访局
- 兰山区医疗保障局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
-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兰山区李官镇
- 兰山区金雀山街道
- 兰山区汪沟镇
- 兰山区银雀山街道
- 兰山区义堂镇
- 兰山区商城管理委员会
- 兰山区半程镇
- 兰山区兰山街道
- 兰山区方城镇
- 兰山区柳青街道
- 兰山区枣园镇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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